【TXT信息】:7.66 MB | 378.8万字 | 5.08总推荐 | 7.6 评分
我叫杰斯·塞索,洛丹伦来的,我有力气,有耐心,年轻有脑子,只要一个银币我就愿意加入你的队伍,把木头从东谷伐木场送到暴风城大门口。
什么?你只能出40铜……那到闪金镇吧。
别,就暴风城,50铜。
40铜就40铜,哥。你别走啊,看你这话说的,我不干真没人干了。
行吧,你走吧,看你能走多远,你走。
啊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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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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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作者穿越者十八年不但是穷逼还是个废W,连基本的训练都没有做过。
第三章明明看出酒店招聘有问题“门边上沾着一块被撕掉一半的草纸,留下的一半上面模糊地写着“招工……身体健康……待遇……最好是外地……”主角还是要去,为了给主角开挂降智。
这么多高分,或许后面精彩?
好看是好看,就是有点咋说呢....
有股奇怪的感觉,就是作者在刻意的避免后宫开的大。
明明自己说了是后宫文,为什么要克制自己呢?
身为铁血后宫党,我不服气啊
“是啊,杰斯早该想到的,这分明......但现在经过xx这么一说,他终于回想起来,幸好现在想起来还不晚/现在想起来属实是晚了”
上述句式在前200章起码出现了7遍,离谱,这也是主角胎穿十七年还在扛包的原因。如果说记忆力不行,刚穿越就忘了,或者之前没变强的需求,也就算了,但主角偏偏有找机会变强,并且还全都能记起来,纯纯作者钦定的低能儿了。
读者看小说不一定能记起所有变强捷径,但记忆力强并很莽的主角,过了十七年得出的生还方法居然是“我该去暴风城扛包”。
此外,主角作为术士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人喊打,但仍旧很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去莽,结果很巧合地没人指控他是术士;很多时候主角上去莽也是白给,偏偏主角差点死了的时候正好有人来救驾。不是说巧合不行,但每次都是靠巧合绝地反击也太蠢了,这年头居然全靠都合主义的剧情啊。
“是啊,杰斯早该想到的,这分明......但现在经过xx这么一说,他终于回想起来,幸好现在想起来还不晚/现在想起来属实是晚了”
上述句式在前200章起码出现了7遍,离谱,这也是主角胎穿十七年还在扛包的原因。如果说记忆力不行,刚穿越就忘了,或者之前没变强的需求,也就算了,但主角偏偏有找机会变强,并且还全都能记起来,纯纯作者钦定的低能儿了。读者看小说不一定能记起所有变强捷径,但记忆力这么强的主角过了十七年得出的生还方法居然是“我该去暴风城扛包”。
此外,主角作为术士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人人喊打,但仍旧很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上去莽,结果很巧合地没人指控他是术士;很多时候主角上去莽也是白给,偏偏主角差点死了的时候正好有人来救驾。不是说巧合不行,但每次都是靠巧合绝地反击也太蠢了,这年头居然全靠都合主义的剧情啊。
“是啊,杰斯早该想到的,这分明......但现在经过xx这么一说,他终于回想起来,幸好现在想起来还不晚/现在想起来属实是晚了”
上述句式在前两百章起码出现了七遍,离谱啊,这也是主角胎穿十七年还在扛包的原因。如果说记忆力不行,刚穿越就忘了,或者之前没变强的需求,也就算了,但主角偏偏有找机会变强,并且还全都能记起来,纯纯作者钦定的低能儿了。
在这个神仙打架的世界,主角没挂只知道点剧情和设定,就会很憋屈,100章了,主角还穿的破破烂烂,被店主报警,然后被俩个守卫打晕关监狱。不过看书名和开场的尿性,也知道这部书爽不起来,很慢热的公路旅行文。
作者文笔还可以,WOW的设定也很了解,但是作为一个45年代就开始混部落的,联盟那疙瘩真不熟。
最后不得不提作者的肉戏恶趣味,一开始还以为走的纯情风,直到主角召唤出了魅魔,再然后主角对一个臭烘烘的女巨魔出手后,身为一个兽战玩家,世界观也受到了暴击。